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日本放送協會(NHK)報道,圍繞11年前在日本奈良縣發生的警察向一輛由嫌犯駕駛、正在逃走的車輛開槍,導致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一名男子死亡的事件,日本最高法院4日作出裁定,宣佈被死者家屬控告為“蓄意殺人”的兩名警察無罪。
  2003年,在日本奈良縣大和郡山市的國道上,這兩名警察向一輛涉嫌載有盜竊後逃逸嫌犯的車輛開槍,導致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一名28歲男子死亡。
  據悉,開槍的是現年均為38歲的警官萩原基文和東芳弘,日本檢方當時曾決定不對他們提起訴訟,但死者家屬則要求以“蓄意殺人”為名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。
  在此前的兩次審理中,法庭方面均認為,警方當時的目標是坐在駕駛席上的嫌犯,警方開槍也是為了阻止嫌犯的逃離,故此事屬於誤殺,均判定二人無罪。
  之後,原告方面又繼續提出上訴。對此,日本最高法院4日作出裁定,認定這兩人無罪,將上訴駁回。  (原標題:日本最高法院裁定11年前警察誤殺案被告無罪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h53phduv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