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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記者 星星 通訊員 周詩泉 曾維明
  9月的全國司法考試,恩施州參考人數比去年猛增200人,增長逾四成。這一現象,緣於在全州推行的法律顧問制度。
  去年,恩施州出台《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》,提出用2至3年時間,形成覆蓋全州行政、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、村(居)委員會組織的法律顧問網絡。全州4478家單位分步實施,今年計劃完成2717家。目前,已超額完成今年計劃。
  不讓小事變大事
  恩施州推行“一村一律師”,組織律師進村入戶,村民足不出村,就能享受免費法律服務。“瓦渣溪公路事件讓我記憶深刻。”恩施市龍鳳鎮三龍壩村綜治專乾黃愛民說。
  20年前,村裡馬衛青等3戶人家經向德秀、向德會同意,占用其責任田修通到戶公路。今年,同組向德陽等5戶村民共同出資修建到戶路,需連接到馬衛青等人修建的公路上才能出村。路通之後,向德秀攔石堵路,理由是該路段有部分是她家責任田,要經濟補償才許通行。
  雙方當事人經村幹部調解,向德陽等5戶及馬衛青等3戶共同補償向德秀1萬元占田費用,並立下協議、收據。按理糾紛就此了結,但事情遠非如此。
  幾天后,向德會提出該路段占她家的田比向德秀家更多,要求支付2萬元補償款,否則就堵路。這時,已給向德秀支付補償款的向德陽、馬衛青等8戶村民聲稱,組裡其他未出錢農戶的車輛不能通過此公路。
  事情越鬧越大,糾紛如何排解?
  龍鳳鎮律師顧問團派員與鎮司法所、村委會共同“會診”,商討如何解決矛盾不留後遺症。他們找到向德秀,依法論理,建議她退還1萬元補償款。次日,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,向德秀當場退款,糾紛了結,鄰裡和睦如初。
  恩施州司法局局長張在勇說,農村的矛盾糾紛多是因不懂法所致,遇到事,找律師,讓律師幫助群眾瞭解法律知識、依法論理、依法處事,能有效防止小事變大事。
  律師手機被打爆
  在恩施州,法律援助中心、鄉村法律顧問團、律師事務所、法律服務所、司法所等,分別將印有服務承諾、服務內容、服務者及聯繫方式的便民聯繫卡分發到家家戶戶。僅恩施市,就發放聯繫卡50000多張。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13個鄉(鎮、辦),農戶知曉率達100%。
  “法律的家庭醫生,權利的守護門神”。這是沐撫辦事處法律顧問團、龍鳳鎮法律顧問團印製在聯繫卡上的服務“宣言”。
  聯繫卡一發,電話接著來。沐撫辦事處法律顧問吳先政說,他接到咨詢電話最多時一天達27次。龍鳳鎮顧問律師袁祚禧說,受聘後,他的手機經常被打爆。為此,團隊統一配置了大容量充電寶。
  恩施市老村乾劉應海說:“過去遇到麻煩事急得直撓頭,現在有律師‘把脈’,為基層幹部省了好多事。”
  有些事,電話說不清楚,群眾就找律師請教。一來二去,鄉村法律顧問就成了“醫生”,顧問辦公室便有了“法律診所”的稱謂。
  讓百姓懂法守法
  曾經,不少群眾“信訪不信法”,一有事就找政府,造成信訪部門擁堵的社會怪象。
  恩施市沐撫辦事處木貢村農民向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,醫療耗費近6萬元。交通事故責任界定:肇事司機宋某應承擔全責。但宋某卻稱,“坐牢都行,賠償費沒有。”
  該村法律顧問何勇接受向某委托後,覺得事故責任已界定,責任方仍存糊塗想法,是缺乏法律常識。考慮僵持不利於平息事態,何勇便以“屋場會”形式向群眾解剖交通事故的法律事項,讓大家明白這類事件的法律責任和解決辦法。入情入理的講解,讓肇事司機的兒子主動表態:協助父親履行賠償義務,懇請受害方靜下心來協商賠償標準。幾番磋商,雙方達成賠償8萬元的協議。“人人懂法守法,才能依法治國。”州委書記王海濤經常強調,律師進村,關鍵是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。
  2月以來,恩施市開展法律知識培訓近千場次,培訓網格法律宣講員2500人次、法律明白人10萬人。同樣的活動,在全州各縣市普遍展開。
  (原標題:恩施:讓律師走進百姓生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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